大学生做颜值主播因和学业冲突解约,被经纪公司索赔违约金900万

鞠淑敏 合作伙伴 2024-09-15 12 0

题目:当代儒家自媒体创业:劳动关系、利益分配与违约责任探讨

前言:

如今,自媒体已经成为创业、副业的热门选择,不仅能带来不错的收入,还能让人感到自豪。无论是在校大学生、上班族还是妈妈们,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以通过自媒体实现自我价值,通过劳务赚取利润。合作公司的优势在于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加速了自媒体的发展,但商业行为总是受利益驱动,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描述自媒体创业的细节,并探讨公众对此的看法,从而引起读者对此问题的质疑和思考。

一、案件审查:

小帅是某城市的大学生,外表气质出众,在社交媒体上有自己的账号。有一天,有人给他发消息,说他的文化公司可以让他成为网红,因为公司成功孵化了多个同类型的账号,这些人比打工赚的钱多得多。对方还承诺,只要账户做大,小帅的收入就没有上限,还可以和明星合作拍戏。小帅被这些诱惑深深吸引,于是双方开启了合作进程,并签订了合同《演艺事业经纪合同》。根据合同,该公司独家代理小帅的演出管理业务,并规定了短视频的拍摄和每月直播时间的具体要求。此外,小帅需要无条件配合公司的演出活动。合同明确规定,小帅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违约,将承担500万元的违约金。然而,12月,小帅突然停止录制和直播,称自己没有时间学习,并要求公司更改拍摄时间。该公司不同意他的要求,并陆续发出违约通知书、法律函件等提醒和提醒,但到了12月底,小帅仍然没有任何答复,该公司只好提起诉讼,要求小帅支付9实际违约金万元。

2、判断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缺席导致原告账户长时间无法使用,构成违约。虽然被告声称,由于学校原因,拍摄时间与课程有冲突,但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考虑到该合同涉及较强的个人因素,被告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合作,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对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商业估价截图不客观、不科学,合同中约定的巨额违约金属于格式条款,且公司未能证明被告经充分提醒和说明义务,综合考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小帅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结论:

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律不支持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巨额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小帅的账号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他的不拍摄直接导致该公司无法发布作品。或许小帅可以重新启动账户,但前提是他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粉丝基础,而且公司的运营过去也发挥了作用。既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小帅也应该支付合理的赔偿金。此案引发了我们对劳动关系、利益分配、违约责任等问题的思考。同学们,18岁是一个重要的年龄,这意味着你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而,社会是复杂的,签署文件必须谨慎、深思熟虑。短视频崛起初期,监管水平不高,大家都是先搭场景,赚钱再分账。我记得《底线》计划中的一个案例,女主播与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直接影响到她能拿到的补偿金额。此外,由于与公司发生纠纷,李子柒尚未恢复更新,但令人意外的是,她出现在了大运会的宣传视频中。除了今天的案件之外,我们常见的纠纷主要包括劳动关系、利益分配、违约责任等。希望本文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作为成都的律师,你在网上到处都可以找到我的同名账号,关注我,学习法律会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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