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这几种行为,将被停考1至3年

袁静怡 招贤纳士 2024-08-22 15 0

图片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严惩涉考违法犯罪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考试舞弊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图片

图片
来源:本文由河小阳(ID:yggaokao)综合整理自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转载请注明来源。

推荐阅读


重磅!河南省2024年高考时间公布!附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


事关志愿填报!2024河南高考志愿如何设置?何时填报 ?这些要点须关注!


6月高考热点:2024年高考开考、高考成绩查询、录取分数线公布……


回复【招生计划】可查在豫招生人数招生信息

回复【分数线】可查2023一分一段表

回复【招生服务大厅】可查全省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分享点赞在看,助力圆梦大学!图片

图片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标签列表